| 索引号: | bxsgyhxxhj-2025-0008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备案 (2025年第10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日期: | 2025-11-03 | 成文日期: | 2025-11-03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备案 (2025年第10号)
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及省工信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受企业委托,大连理工大学(第三方机构)对本溪丰润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过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所产生的23764.6吨粉煤灰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共产生189287.91平方米混凝土相关事宜开展了评价工作,经第三方机构审查,评价过程及结果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现予备案,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意见,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4日)。
附:(本溪丰润混凝土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表.xlsx
联系电话:024-42218111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