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gyhxxhj-2026-0003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本溪市2026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日期: | 2026-06-01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本溪市2026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本溪市2026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经运局,本钢,国网本溪供电公司: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修订2026年辽宁省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6〕7号)要求,市工信局组织编制了《本溪市2026年有序用电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本溪市2026年有序用电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有序用电管理,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编制2026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6﹞7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力供应保障工作要求,按照《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辽宁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电力﹝2024﹞20号)规定开展编制工作,统筹全市产业结构、用电特性、发电能力等因素,科学研判电力供需形势,主动对应电力供需矛盾。严防拉闸限电,切实保障群众生活、城市运行和基本公共服务用电。坚持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节约用电助力,最大限度减少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工作原则
(一)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原则
1. 安全稳定。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统筹电网运行安全、电力设备安全、供用电秩序稳定,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实施有序用电。
2. 有保有限。坚持“先生活、后生产”,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首先限制高耗能高排放用户用电负荷,压减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和不合理用电需求。
3. 注重预防。坚持“科学调度、提前准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分析,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有序用电各项准备,有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二)有序用电实施原则
坚持全市统筹、区域协调、重点突出,遵循安全稳定、限制“两高”、注重预防,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在本地电力供需缺口小于“两高”项目用电负荷(保安负荷除外,下同)的情况下,有序用电范围全部为“两高”项目。拥有自备电厂“两高”企业擅自停运发电机组的,按照不低于自备电厂装机规模实施有序用电。
1. 有序用电方案应重点保障以下用电: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2. 有序用电方案应重点限制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耗能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业。依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优先限制能效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用电需求。
三、电力供需形势分析
(一)上年度电力供需情况分析
本溪电网通过500千伏徐家变与程家变与辽宁主网相连。220千伏市间联络线由抚徐线、抚石一线、抚石二线与抚顺电网相连,北弓线、兰丁线与辽阳电网相连,前丁线与鞍山电网相连,天程线、桓天线、上草线、祥草线与丹东电网相连。
220千伏系统以徐家、程家两座500千伏变电站为电源支撑,形成环网布局。以18座22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形成龙地系统、兴南系统等7个66千伏供电区域,各供电区域之间正常采用环网布置,开环运行,相互之间具有联络。
2025年本溪地区供电量114.8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14%;售电量112.5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9%。2025年本溪地区最大负荷出现在12月5日,全口径最大电力174万千瓦,同比下降2.7%;全社会最大电力220万千瓦,同比上升3.77%。
(二)地区电网输送能力分析
2025年,本溪电网内有66千伏及以上公用和用户变电站159座,主变363台,总容量17903.53兆伏安。
(1)公用66千伏及以上变电站95座,主变196台,容量11663.13兆伏安。其中220千伏变电站18座,主变39台,容量7170兆伏安;66千伏变电站77座,主变157台,容量4493.13兆伏安。
(2)用户66千伏及以上变电站64座,主变167台,容量6240.4兆伏安。其中220千伏变电站5座,主变16台,容量1359兆伏安;66千伏变电站59座,主变151台,容量4881.4兆伏安。
2025年,本溪电网内有66千伏及以上公用和用户输电线路239条,总长度3824.0484公里。
(三)地区电源发电能力分析
2025年,本溪电网内有10千伏及以上各类发电厂(站)90座,380(220)伏并网光伏电站3660座,总装机容量2631.389兆瓦。其中火电厂15座,机组36台,装机容量1677兆瓦;风电厂1座,机组29台,装机容量24.65兆瓦;水电厂63座,机组215台,装机容量630.215兆瓦;10千伏光伏电站11座,装机容量为46.745兆瓦;380(220)伏并网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52.779兆瓦。
(四)地区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分析
220千伏变电站中,全站负载率超过50%的有2座,分别为卧龙变53.4%、本溪变66.9%。
66千伏变电站中,全站负载率超过50%的有5座,为崔东站(分列)52.8%、江南变(分列)54.2%、南芬二次变(分列)65.8%、田师付站(分列)51.8%、体育变(分列)55.9%。
四、有序用电预警等级划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按照电力或电量缺口占当期最大用电需求比例的不同,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
I级:特别严重(红色、20%以上);
II级:严重(橙色、10%以上—20%以下);
III级:较重(黄色、5%以上—10%以下);
IV级:一般(蓝色、5%以下)。
五、调控指标措施
结合2026年本溪市电力负荷预测情况,现将2026年本溪市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指标等级划分为以下6级。
Ⅰ级:电力缺口在59万千瓦。
Ⅱ级:电力缺口在49万千瓦;
Ⅲ级:电力缺口在40万千瓦;
Ⅳ级:电力缺口在32万千瓦;
V级:电力缺口在28万千瓦;
VI级:电力缺口在14万千瓦。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管控,成立本溪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殷 俊 本溪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高 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文华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 李长安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邓德刚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刘玖珑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余 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电力科)科长
陈 旭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
杜 科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主任
李 明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主任
王天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电力科)科员
李晨曦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
姜海燕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市场专责
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有序用电方案建议,并配合相关部门发布有序用电启动公告。
七、具体措施
根据电网供电能力和电力负荷预测确定全市电力缺口,并按电力缺口与当前最大电力负荷需求所占比例将有序用电方案分为六个等级。
1.VI 级:(附表1)。
(1)各限电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班次,组织企业有计划的避峰生产。
(2)各限电企业应利用周休日轮休错峰生产。
(3)各限电企业应减少非生产用电负荷。
(4)各限电企业应组织非连续性生产的设备进行轮休。
2. V级:(附表2)。
(1)各限电企业应及时调整年、月度检修计划,合理安排生产。
(2)各限电企业应及时调整和组织可中断负荷设备停产。
(3)各限电企业根据限电的时段和负荷情况进行内部自行减负荷。
(4)供电部门将根据地区负荷情况,适当限制高耗能企业的用电。
3. Ⅳ级:(附表3)。
(1)各限电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班次,组织企业有计划的避峰生产。
(2)各限电企业应利用周休日轮休错峰生产。
(3)各限电企业应减少非生产用电负荷。
(4)各限电企业应组织非连续性生产的设备进行轮休。
4. Ⅲ 级:(附表4)。
(1)各限电企业应及时调整年、月度检修计划,合理安排生产。
(2)各限电企业应及时调整和组织可中断负荷设备停产。
(3)各限电企业根据限电的时段和负荷情况进行内部自行减负荷。
(4)供电部门将根据地区负荷情况,适当限制高耗能企业的用电。
5. Ⅱ级:(附表5)。
(1)终止国家产业政策明令限制类高耗能企业、污染严重的高耗能企业供电。
(2)对已安装负控装置的用户,供电部门有权对其拉闸到户限电,对没安装负控装置的用户,供电部门将强制限负荷。连续作业企业保留保安电力。
(3)对机械、冶金、水泥等可中断生产的企业将强制限负荷。
(4)对用电大企业将强制限负荷。
6. Ⅰ级:(附表6)。
(1)终止对人民群众和经济发展没有重大影响的照明用电。
(2)终止装见容量为1万千瓦及以上、可中断负荷的企业供电。
(3)供电部门调度有权对用电大企业专线进行拉路限电。
(4)终止其它工业企业用电。
执行限电期间,保留企业保安电力。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方案启动程序。本方案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指令正式启动,根据省工信厅部署安排终止执行。
(二)加强组织配合。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限电工作的配合,做到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生产,避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减少限电带来的损失。
(三)加强工作标准。对电力用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应提前履行告知义务,并保留工作痕迹。
(四)明确工作责任人。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的“两高”项目有序用电方案,参加限电用户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五)加强限电工作统筹协调。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执行过程中,要与本地区电网企业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工作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六)严格执行方案。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用户,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按规定程序停止供电。对组织有序用电不到位的县(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供电公司分别向各自纪检部门通报。
九、附则
本方案由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