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结果的通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营商局于1月上旬组织全市366户规上企业、“小升规”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企业和个转企代表企业,从政令畅通、服务效能、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四个方面,对具有审批、处罚、收费、监管职能的26个部门、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12个企事业单位和20个金融保险机构,共计58个部门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评议。现将评议结果予以通报。
一、满意率持续提高
2019年度平均满意率为84.61%,较2017年度提高了14.24个百分点,较2018年度提高了1.97个百分点,58个被评议部门单位满意率全部达到80%以上。26个具有审批、处罚、收费、监管职能的部门中有14个满意率超过85%,分别是:市工信局87.7%、市发改委87.0%、市科技局86.7%、市水务局86.7%、市税务局86.7%、市人社局86.4%、市商务局86.4%、市市场监管局86.4%、市生态环境局86.1%、市交通运输局86.1%、市国资委85.8%、市自然资源局85.5%、市卫健委85.5%、市住建局85.2%。12个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中有5个满意率超过85%,分别是:本溪供电公司88.6%、中国电信本溪分公司86.4%、中国移动本溪分公司86.1%、辽东水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85.5%、市港华燃气公司85.2%。20个金融保险机构中,有5个满意率超过85%,分别是:中行本溪分行87.3%、建行本溪分行86.7%、工行本溪分行85.8%、农行本溪分行85.8%、兴业银行本溪支行85.5%。
二、不满意率持续降低
2019年度平均不满意率为0.42%,较2017年度降低了2.83个百分点,较2018年度降低了0.48个百分点。26个具有审批、处罚、收费、监管职能的部门不满意率全部低于2%,其中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本溪银保监分局、本溪海关等15个部门不满意率为零。12个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中除中国联通本溪分公司不满意率为2.1%之外,其余单位不满意率均低于2%,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辽东水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华兴热电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不满意率为零。20个金融保险机构不满意率全部低于2%。
三、不了解率持续下降
2019年度平均不了解率为12.97%,较2017年度降低了8.28个百分点,较2018年度降低了2.92个百分点。26个具有审批、处罚、收费、监管职能的部门中有3个单位不了解率超过15%,分别是:本溪海关16.3%、本溪银保监分局15.4%、市林草局15.1%,其余23个部门不了解率在9%-15%之间。12个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中3个单位不了解率超过15%,分别是:本溪华兴热电有限公司16.3%、本溪泛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6.0%、本溪广惠热力发展有限公司15.4%,其余9个单位不了解率在9%-15%之间。20个金融保险机构中有3个单位不了解率超过15%,分别是:光大银行本溪分行、营口银行本溪分行、中国人寿本溪分公司,均为15.1%,其余17个单位不了解率在10%—15%之间。
以上各项数据能够反映出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倡导和积极带领下,相关部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出的努力取得了实效,服务企业的意识不断增强、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的发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参评企业对此是认可的。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开展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将此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