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yhxxhj-2024-00032 发布机构: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名称: 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量质齐升的提案》(3086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日期: 2024-06-14 成文日期: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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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量质齐升的提案》(3086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4 09:00:24 【字体:

刘广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量质齐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民营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特别是2023年,牵头拟定了《本溪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印发。建立了民营经济月调度机制,统筹全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情况。

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202312月末,全市实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 127141 户,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 96.07%,其中私营企业 20763 户,个体工商户106378 户;全市新增民营经济市场主体 18271户,占全部新增市场主体的98.23%,其中新增私营企业2628户,新增个体工商户15643户。

2023,全市民营规上工业企业184户,占全部规上工业总数的73.6%,民营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3.3%,高于全市平均增速(3.5%9.8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354.5亿元,同比增长11.6%,高于全市平均(-9%20.6个百分点,实现利润33.4亿元,同比增长47.8%,营收利润率达到9.4%,高于全市平均(1.2%8.2个百分点。

2023,全市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01.47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额的40.7%,同比下降10.1%其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4.75亿元,民间投资的4.7%,同比下降58%第二产业完成投资49.77亿元,49%,同比下降21.4%第三产业完成投资46.95亿元,46.3%,同比增长22.6%  

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注册353家,新增注册94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113家,新认定23家,重新认定29家,净增15家。雏鹰累计56家,新增11家。瞪羚累计13家,新增3家。雏鹰瞪羚总计69家,新增14家。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了“实体经济服务年”活动

一是建立了1+4工作体系,明确了工作纪实、调查收集、协调解决和督办反馈4项清单制度健全了18家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联系协调、信息共享机制重点企业旬调度、250户规上企业月调度,量化了对各县区、相关市直部门督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1600余人次,累计收集企业各类需求问题374个,已解决370个,问题解决率98.9%二是搭建企业交流平台,针对部分企业市场订单不足问题,市工信局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洽谈活动,组织了辽宁顺安消防、辽宁高端金属材料等10余户企业参加全省工业产品对接会;组织桓仁宏旭精密铸造参加沈阳都市圈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集群产业对接会;组织金桥焊材等企业与本桓高速项目部对接供销合作等,全力帮助企业拓展产品市场。三是促进钢地合作,推动地方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按季度组织召开铁精粉和大宗产品对接会,搭建钢地企业协同发展平台2023地方企业向本钢供应铁精粉335.7万吨,同比增长29.6%;废钢74.3万吨,同比增长49.8%四是做好企业家素质培训,提升打造“溪道商学院”培训品牌,讲解党的二十大精神、优质企业培育政策宣讲与解读、应对财税风险,破解融资难点等方面,举办了10期课程,为我市400余名民营企业家提供优质培训课程。

(二)打造助企惠企的政策环境方面

一是持续推进向上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专项行动。现已争取省到位“数字辽宁智造强省”资金支持2606万元。另有北峰、药联等6户企业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预计争取资金1718万元。二是推动小升规工作,我们全面落实企业入库奖补政策,建立规上退出预警库”“规下重点培育库,切实把好退库关”“入库关全年完成升规企业35,净增26三是深化优质企业培育,全年省创新型中小企业67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6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本溪工具、福耀玻璃2户企业获评省级智能工厂,华润三药、天士力、玉晶玻璃和恒达物流4户企业获评省级智能车间;山水水泥、好护士药业等29户企业获评国家及省级绿色工厂。四是落实水费减免政策,帮助71户企业核准留抵退税7.07亿元、1.3万户小微企业减免税额9093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明确“个转企”工作目标。聚集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将“个转企”工作作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鼓励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升级为企业。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按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做好“个转企”工作,根据转型升级企业的具体情况,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综合咨询服务。

(二)建立完善“个转企”企业培育库。明确范围及标准,确定重点培育对象。一是第一产业营业收入达到30万以上,第二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5人以上,批发、零售、餐饮等行业及其他未列明的行业从业人员达到8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二是洗浴、健身、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较多、面积较大的,从事加盟连锁经营或2家以上具有连锁性质门店的个体工商户;三是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拥有商标、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自主品牌的个体工商户;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五是自主申请转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不受行业限制。

(三)督导县区扩宽工作载体,切实取得工作成效。结合各县区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发展实际,以推行小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引导相关产业个体工商户入驻创业基地、产业园区,借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转型升级。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有关范围和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个转企”扶持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一是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利用日常税收征管巡查辅导及个性化辅导帮助企业准确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解答企业遇到的涉税疑难问题,扎实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辅导,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多种宣传辅导措施确保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学懂弄通,准确申报,应享尽享。二是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持续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研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产品,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加强中小企业续贷产品的开展和推广,逐步减少对抵押品的过度依赖。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改进服务,降低服务成本,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三是做好银企双向服务工作。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发布全市银行、保险机构各类金融信贷产品,帮助各类民营、中小微企业深入了解金融产品、惠企金融政策,实现金融产品与企业需求有效衔接,提升金融政策的精准性与直达性。定期收集汇总相关主管部门推送的重点企业名单,采取名单推送、上门走访、组织银企对接会等形式多渠道开展“现场+非现场”银企对接活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帮助企业及时获得金融信贷支持。    

(五)进一步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辽宁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示范企业,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进我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民营企业管理创新。鼓励引导创新创业基地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广泛、更具体、更廉价或是公益性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基地及服务平台的服务效能;推动域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开放共享。以开展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为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品牌,转型升级;以重点实施培育企业、打造小巨人专项工作,引领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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