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gyhxxhj-2026-0004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信息名称: | 5000万元以下的内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关税确认 | 主题分类: | 办事指南 |
| 发布日期: | 2026-08-05 | 成文日期: | 2026-08-05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5000万元以下的内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关税确认
5000万元以下的内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关税确认
1. 需提供要件
①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项目进口设备清单(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章程及合同章程批复(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④进口设备购货合同扫描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⑤免税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登录本溪政务服务网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492719bc-cd31-4fcd-b712-cc0d604d0687中—申请材料—空表下载)
⑥项目可研报告中提出的进口设备清单(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⑦项目批复文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⑧可研报告(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峪明路276号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窗口
②网上办:本溪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benxi.gov.cn/epoint-web-zwdt/epointzwmhwz/pages/lega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492719bc-cd31-4fcd-b712-cc0d604d0687
3. 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
4. 收费情况:不收费
5. 受理机构: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 审批依据:【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限额以下项目,由国务院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审批。 【规范性文件】《关于落实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计规划〔1998〕250号) 限额以下项目的项目确认书,由国务院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等的项目审批单位出具,不得层层下放。 【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5〕682号) 即按照原项目投资管理权限,限额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办理。 【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06〕316号)第一条第二款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由省级(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出具项目确认书。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发改外资〔2006〕423号2006年6月8日印发)第三条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不含3000万美元)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出具项目确认书;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所在市经委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经委,由省经委出具项目确认书。
8.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9. 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43889018,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