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hxxhj-2019-0015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名称: | 市工信局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及培训制度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9-09-11 | 成文日期: | 2019-09-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工信局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及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本部门法制审核人员业务素质,切实做好法制审核工作,依据市司法局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工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
第三条 本部门法制审核人员按照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的5%比例配备。
第四条 本部门法制审核人中原则上从部门内部调剂解决,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协调配备,也可通过聘用长期固定人员协助作好法制审核工作。
第五条 本部门法制审核人员应定期组织、参加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和法制审核业务水平。
第六条 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十九大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及有关法治理论;
(四)有关行政法律法规;
(五)档案专业法律法规。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法制审核人员培训方式。
(一)参加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
(二)法制审核人员统一集中学法;
(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
第八条 本制度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