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hxxhj-2022-0009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 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 遴选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28 | 成文日期: | 2022-07-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 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 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树立先进典型,推动企业、园区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市工信局、水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现就我市有关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据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2022年度重点遴选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啤酒、铁矿采选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二、基本要求
(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企业;
5.2021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6.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7.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4.满足国家绿色工业园区中水效指标要求,且水效为领先水平;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主要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
三、报送材料
各县区工信局会同水务(水利、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组织本县区工业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申报,并对材料进行初审,于8月1日前将申请报告和推荐文件纸质版、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资源科。申报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附件1、2),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资源综合利用科:吴丽明,42218111。
附件:1. 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2. 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3. 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
4. 水效领跑者标识的内容和样式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