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hxxhj-2022-0009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推荐食品工业“三品” 专项行动典型成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9-07 | 成文日期: | 2022-09-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组织推荐食品工业“三品” 专项行动典型成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加强我省食品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请组织推荐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典型成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2〕5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食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典型成果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2021年,我省开展了食品工业“三品”典型成果推荐工作,19个企业申报的36种产品被工信部认定为食品工业“三品”典型成果,并推荐参加第30届中国食品博览会线上、线下集中展示。按照2022年我省优质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获得认定的19个企业给予奖励。今年,省工信厅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请各单位严格对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食品工业企业申报。
二、严格把关。各市要严格把控推荐质量,推荐时要书面征求本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不得推荐近三年未正常经营生产、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其他推荐条件及要求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三、线上推荐。本次推荐工作采用线上推荐的形式进行,企业可通过网站(http://www.sanpin.org.cn)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各市工信主管部门使用管理员账号登陆后台管理系统(http://sp.sanpin.org.cn)进行审核和推荐。具体操作办法详见《三品申报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
四、推荐时限。请于9月20日前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完成初审,并将推荐报告(加盖公章)、汇总表(附件1)和征求的相关部门反馈意见报省工信厅。请各单位协助我厅做好后续参展组织工作。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请组织推荐食品工业“三
品”专项行动典型成果的通知》
2.三品申报平台操作手册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