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yhxxhj-2023-00090 发布机构: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整改情况的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11 成文日期: 2023-08-1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1 08:47:07 【字体: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  整改任务

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主动性不强。本溪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察发现,本溪市大部分市直部门既没有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也没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二、  整改目标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整改措施

1.每年年初,按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2.每年12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制定《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并在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2.我局于2022年底向市委、市政府、市督改办报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及总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3  814日至 2023 818

受理部门: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话:024-44871553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