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hxxhj-2021-0015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第二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 成文日期: | 2021-07-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第二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局、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在我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择优遴选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共同组织第二批推荐申报工作。现结合《关于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1〕18号),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2.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3.同时满足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成长性要求。
创新能力方面。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成长性方面。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按要求报送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1);
2.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2);
3.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见附件1-3);
4.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项目实施方案(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提纲见附件1-4);
5.佐证材料(含目录);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2019、2020年度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报告附注中对研发投入的说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认定材料,研发投入明细表及相关合同发票复印件等;
(3)企业主要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一览表(见附件1-5);
(4)企业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证明(如有);
(5)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证明(如有);
(6)企业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8)企业数字化和工业设计赋能,业务系统云端迁移;拥有自主品牌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9)企业上市计划证明材料(如有);
(10)真实性声明(见附件1-6,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1)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本着自主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各市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确定推荐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并正式行文出具审核意见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联合审核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推荐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国家的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并组织拟推荐的企业编制《辽宁省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版),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信部、财政部。
五、工作要求
1.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纪律。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要落实申报责任,做好初核和相关材料的留存备查。要加强申报工作管理,在受理申报申请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和平台申报前提条件。
2.强化产业导向,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做好梳理企业申报材料,加强初审力度,重点推荐“两个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技术水平先进的企业,对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性消费品、一般性制造业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企业符合国家产业导向要求。
3.加强工作衔接,做好服务指导。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及时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共同为企业和平台申报提供便利服务,做好政策解读。组织好第二批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对于经省工信厅推荐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推荐名单另发至各市工信局),可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预申报,待工信部正式文件公布名单后,再进行择优遴选。
4.建立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成效。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结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建立完善数据监测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企业生厂经营情况,定期报送工作进展、企业目标指标完成及实施成效等有关情况,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5.及时报送材料,强化工作实效。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的审核意见,连同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目标表(附件1-2、1-3,一式一份)、《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情况汇总表》(附件2-4,一式一份)、企业申请书(一式四份)纸质件报送省工信厅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企业申请书PDF版、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目标表、附件2-4电子表格等以邮件方式同步报送。(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7月7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务必保证汇总表等电子表格数据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 谢菲
电话:024-86906657
邮箱地址:lnmyjj@163.com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马吉琨
电话:024-22825350
附件:1.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3.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4.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情况汇总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
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盖章):
推荐时间:
推荐单位(盖章):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填报说明
一、企业申报表第一至第三部分由申请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申报企业填写主导产品时应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
四、申报企业须根据本通知列明的申请条件,提供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五、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须认真对企业填写内容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1-1 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 | ||||||
一、基本信息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手机号 | |||||
联系人 | 手机号 | |||||
二、相关指标 | ||||||
重要指标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营业收入(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 ||||||
主导产品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 ||||||
净利润(万元) | ||||||
净利润增长率(%) | ||||||
资产总额(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实缴税金(万元) | ||||||
研发经费总额(万元) | ||||||
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 ||||||
三、经营管理 | ||||||
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可多选) | □研发设计CAX □生产制造CAM □经营管理ERP/OA | |||||
产品生产执行标准 |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 标准全称 | ||||
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级认证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 (请说明) | |||||
四、关键领域 (关键领域涉及内容详见下页) | ||||||
所处产业链 | 具体方向 | 情况简介(不多于100字) |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审核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注:属于关键领域产业链条重点方向的企业,按照6个链填写“四、关键领域”内容;不属于关键领域产业链条重点方向的企业,仅按照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的说明填写100字情况简介。
关键领域产业链条重点方向
1.集成电路产业链,聚焦28nm集成电路制造工艺方向。
2.5G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聚焦关键网络设备、关键仪器仪表、工业互联网、基础软件方向。
3.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装备产业链,聚焦传染病防治药物应急攻关能力和高端医疗装备研发方向。
4.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聚焦电驱动系统、智能网联汽车总成、自动驾驶基础平台方向。
5.农业机械产业链,聚焦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大型高速耕整地机械、智能节种播种机械方向。
6.工业母机产业链,聚焦高端工业母机方向。
附件1-2 | ||||
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 ||||
(组织具体企业填报) |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从业人数(人)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
企业规模 | □中型 □小型 □微型 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出台新的划型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 企业类型 | □国有 □合资 □民营 □其他 | |
所属行业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大类行业填写所属行业) | 具体细分领域 | ||
主导产品类别 | (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产品对应的第四级或第五级产品类别名称,并填写对应的8位或10位数字代码。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如是新产品请标明) | 主导产品名称 | ||
是否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 | □否 | |||
★ 是否填补国内或国际空白 | □否 | ★ 是否关键领域 | □否 | |
企业简介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注:1.请优先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
2.“企业名称”须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名称一致
附件1-3 | ||||
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 ||||
(组织具体企业填报) | ||||
企业名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专业化 |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 |||
主导产品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数量(如UL,CSA,ETL,GS)(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 ||||
创新能力 | 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近2年4%以上) | |||
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个) | ||||
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个) | ||||
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数量(个) | ||||
近2年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项目数量(项) | ||||
经营管理 | 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数量(项)(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 | |||
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
数字化和工业设计赋能,业务系统云端迁移;促进提品质、创品牌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
成长性 | 有上市计划(请写明: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
注:所有指标均需填报。 |
附件1-4
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项目实施方案
(提 纲)
一、企业现状
(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企业主营业务,所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
(二)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包括:主导产品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主导产品填补国内国际空白等情况;属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哪些关键环节;为行业龙头或大企业配套、协同创新情况;参与制定产品国际、国内及行业标准情况;近3年主导产品销售及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对比情况,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对比情况等。
(三)企业创新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研发经费的保障情况,创新团队情况等。
二、具体实施计划
围绕以下一项或多项内容开展实施计划:一是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二是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三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另外,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一)主要内容。围绕《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中制订的各项发展目标,编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资金、人员、研发、设备购置、软件研发购置等)。如:企业在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产业链“补短板”或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具体任务分解、分项实施内容(工艺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土建工程)和建设规模等。
(二)目标和绩效。如:企业在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产业链“补短板”或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预期目标、创新点和取得成效等,要分年度制订,以2020年为实施初始值,分别设定实施期满1年、实施期满2年目标及有关情况,含定性和定量描述。
(三)实施进度计划(实施期满1年、实施期满2年)。
附件1-5
企业知识产权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知识产权名称 | 知识产权编号 | 授权公告日 | |
1 | 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 ||||
2 | |||||
3 | |||||
附件1-6
真实性声明
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申请书中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可靠。
二、本单位递交的附件材料事实存在,真实、可靠。
三、本单位将按照实施方案内容进行实施,完成《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中各项发展目标。
四、近三年来在财务、税收、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禁止申报专项资金的行为。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盖章)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批次 | 所属行业(2位码及名称) | 所处产业链 | 具体方向 | 该企业属于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的说明(不超过100字)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注: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大类行业,补充所推荐的重点“小巨人”企业所属行业(2位码及名称) 2.“该企业属于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重点领域且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的说明”按照附件1-1第“四、关键领域”的情况简介汇总。 |
附件3
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盖章)
地区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从业人数(人)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规模 |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具体细分领域名称 | 主导产品类别 | 主导产品名称 | 是否工业四基(是打“√”,否打“×”) | 是否填空白(是打“√”,否打“×”) | 是否关键领域补短板 | 企业简介 | ||||||||
否 | 是 | 否 | 是 | 具体领域 | 否 | 是,具体领域和环节 | |||||||||||||||||||
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 | 关键基础材料 | 先进基础工艺 | 产业技术基础 | 填补国内空白 | 填补国际空白 | ||||||||||||||||||||
附件4
辽宁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情况汇总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盖章)
地区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专业化程度 | 创新能力 | 创新能力 | 经营管理 | 成长性 | ||||||||||||||||||||||||||||||||||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 主导产品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 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数量(如UL,CSA,ETL,GS)(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 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近2年4%以上) | 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个) | 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个) | 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数量(个) | 近2年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项目数量(项) | 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数量(项)(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 | 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数字化和工业设计赋能,业务系统云端迁移;促进提品质、创品牌 | 是否有上市计划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实施期初始值 |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