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yhxxhj-2020-0005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文件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 成文日期: | 2020-02-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文件解读
按照要求,现将《本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有关情况文件解读如下:
一、发文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辽政发〔2020〕6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政策措施》。
二、发文目标
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
三、起草过程
市工信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等30家相关单位意见,对《政策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措施》并先后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审定,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并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包括五大部分,18项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强化企业开复工服务。提出了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2项具体举措。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提出了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专项资金政策、鼓励银行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建立防控疫情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等7项具体举措。三是稳定职工队伍。提出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2项具体举措。四是减轻企业负担。提出了纾缓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延期交纳税款、建立重点企业帮扶机制5项具体举措。五是加强综合保障。提出了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规范企业用工2项具体举措。
五、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六、执行时限
本政策执行期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
七、其他说明
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我市遵照执行。各项条款由各责任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