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yhxxhj-2019-00052 发布机构: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本溪市深入开展民爆行业安全隐患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5-21 成文日期: 2019-05-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工信发〔2019〕23号
关键词: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本溪市深入开展民爆行业安全隐患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1 08:56:53 【字体:

各自治县、区经信(发)局,本钢集团,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省民爆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19〕79号)精神,我局认真制定了《本溪市深入开展民爆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月4月15日

                                     本溪市深入开展民爆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辽委办传发〔2019〕31号)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深入查找剖析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9月底组织开展全市民爆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行动依据

 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辽委办传发〔2019〕31号)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省民爆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19〕79号)内容组织开展。

二、工作主要内容

(一)2016年以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督查检查中已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归零的情况;

(二)《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的落实情况;

(三)《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WJ/T9095-2018)的落实情况;

(四)《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WJ/T9092-2018)的落实情况;

(五)安全评价报告、工艺技术及设备鉴定证书、设计图纸与企业现状的一致性情况;

(六)民爆物品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

(七)杜绝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的执行情况;

(八)民爆生产线抗爆间室门机安全联锁措施的落实情况;

(九)工业雷管生产线钢板防护间防殉爆能力的建设情况;

(十)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乳胶基质含水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一)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及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十二)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一级查一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三、具体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采用企业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等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前)。全市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自查自改工作组,结合重点任务内容和企业实际情况,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逐项形成自查报告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成。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9年6月底前)。各县、区及本钢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和“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本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我局将于6月底前配合省民爆处完成对全市民爆企业全覆盖检查工作。

(三)重点抽查阶段(2019年7月底前)。我局将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督导组,对全市重点民爆企业开展实地执法检查,督促民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帮助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四)隐患整改“回头看”阶段(2019年9月底前)。我局将在省工信厅指导帮助下,在前几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自查、检查、抽查阶段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存在的共性问题及突出问题组织实施“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全部得到整改或已受到严格控制,坚决做到不安全绝不生产。

四、组织机构

为落实好本次专项行动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以衣福健局长任组长、杜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经信局及相关企业负责人组成的全市民爆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军工民爆安全科,具体负责全市民爆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4-42218109。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范意识。各县、区及本钢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民爆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制度落实。各单位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力推动相关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深入现场,严格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严格隐患排查,坚守安全底线。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资金、责任人和保障措施,直至完成整改。

请各单位分别于4月20日前和5月1日前将工作方案和总结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军工民爆安全科。联系人:刘奎斌;联系电话(传真):024-42218109